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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经营许可-变更-遗失补证
【2017-07-18】
事项名称:
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经营许可-变更-遗失补证
子项名称:
设立典当行
办理类型名称:
变更-遗失补证
设定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第181项;
2.《典当管理办法》(2005年商务部、公安部令第8号)第18条。
申请条件:
办理此项事件不需特殊申请条件
办理地址: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A厅15号窗口,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24538815。
申请材料:
1.企业在市级以上报纸刊登的挂失声明(报纸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原件经区县核对后退还);
3.典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复印件;
4.所属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或审批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典当行(含分支机构)备案登记表》;
5.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须现场查验);
6.承诺书。
备注:所有材料一式三份,各区审批局留存一份,市商务委留存两份。授权委托书、承诺书上全体股东应签字盖章(法人股东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并按手印);其他文件应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基本流程:
第一步:携带纸质材料到区行政审批局办理“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经营许可”事项的遗失补证,所属区审批局在《典当行(含分支机构)备案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第二步:携带纸质材料到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15号窗口,市商务委在10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并通知企业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
示范文本及下载表格:
能否网上申报办理及申报网址:
全国典当行业监督管理网
“http://pawn.mofcom.gov.cn/pawn_monitor/”
责任处室、联系电话:
行政审批处,联系电话:24538262。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监察室(电话:24538762)
办事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