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Tianjin Commission of Comme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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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准备与其他企业合作共同赴外国投资,需要如何办理?

信息来源:市商务委审批处 【2017-07-21 15:37:40】

  两个以上企业共同开展境外投资的,应当由相对大股东在征求其他投资方书面同意后办理备案手续。如果各方持股比例相等,应当协商后由一方办理备案手续。如投资方不属同一行政区域,负责办理备案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结果告知其他投资方所在地的商务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