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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合并,其合并协议有那些要求?
信息来源:市商务委审批处 【2017-07-21 15:40:43】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协议的具体内容,在国家原外经贸部和工商总局令2001年第8号《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规定》第二十条有明确要求,公司合并协议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是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二是合并后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三是合并后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四是合并形式;五是合并协议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六是职工安置办法;七是违约责任;八是解决争议的方式;九是签约日期、地点;十是合并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协议起草完成以后,还要由涉及合并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